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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政治学导论:中国单一体制的两大特征

来源:郑州大学自考招生网 日期:2018-09-17 11:44:27 人气: 41 加入收藏 参与评论
民族区域自治,是指在民族国家统一领导下,实行民族区域自治、设立民族自治机关、实行民族自治的制度,其特征是:(1)民族区域自治制度。国家统一领郑大远程教育导,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。各民族自治地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。各少数民族都要维护国家的统一,确保中央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国家民族自治的一般原则、政策和计划。地方执行。(二)民族区域自治制度。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以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为基础,以少数民族为主体建立起来的。民族区域自治是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的结合,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民族区域自治,有利于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在主要聚居区的积极性,管理好自己的内部和外部环境。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通过民族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实现的,所谓自治是指人民的自治。民族自治地方内部事务管理是民族自治制度的核心,只有建立民族自治机关,才能组织和领导民族自治。

特别行政区实行一国两制,包括:(1)一个国家,即中华人民共和国。(2)两个制度并存,主体是社会主义。(3)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。特别行政区是特别行政区的宪法。不仅要看特别行政区,还要看全国。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不允许干涉基本法的高度自治,除了中央政府的外事和国防管理外,SAR的自治权主要包括:行政管理权、立法权、独立司法权和终审权;特区享有独立的地方财权和独立的税收制度;特区享有独立的外交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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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键词: 2014,政治学,导论,中国,单一,体制,的,两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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